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 综合 > 正文

我市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

2023-08-29 20:17:08 来源: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


(相关资料图)

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750元;城乡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标准分三档确定,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至300元,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200元,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;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2060元

标签:

<  上一篇

淘菜菜采购关联公司更名淘天供应链

下一篇 >

最后一页